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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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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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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

   

923日,澎湃新闻从教育部获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组织编写传染病学等医学类精品教材,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

《意见》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我国医学教育培养的医务工作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面对疫情提出的新挑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新任务、世界医学发展的新要求,我国医学教育还存在人才培养结构亟需优化、培养质量亟待提高、医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为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出台《意见》。

《意见》要求以新理念谋划医学发展,以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发展,以新内涵强化医学生培养,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全力提升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对医学教育投入保障。

临床医学类专业:严控高职招生规模,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

此次《意见》明确,要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

在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方面,《意见》指出,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缩减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医学院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紧缺人才倾斜。

《意见》明确,2020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均须设置麻醉、感染、重症、儿科学科,大幅度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研究生招生规模。

在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方面,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3年内推动医学院校普遍成立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建设100个左右国家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2021年起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扩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

此外,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3年内建设30个左右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

在加快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方面,推进“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扩大学术型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开展医师科学家培养改革试点。加强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

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

《意见》还提到,要积极采取措施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医学专业,依托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一流医学院。

同时,深化本科医学教育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进“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到2021年建设600个左右医学本科一流专业建设点。

推进医学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组织编写传染病学等医学类精品教材,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程。

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智能医学教育新形态,建设400门左右国家级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推出1500门左右国家级医学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建设国家临床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等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

在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方面,强化中医药专业在中医药院校中的主体地位,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中医药主干专业。支持编写一批符合中医药教育规律的核心课程教材。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

 

相关文章:

三甲医院落地:西医开具中药不报销?

 

2019年12月,成立于1953年的广东省的三级甲等医院罗定市人民医院的一张公告在业内流传。

公告内容显示: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西医师不能开具中成药处方和中药饮片处方,否则医保基金不给予报销。请各位病友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适合的专科医生就诊,积极配合医师调整治疗方案。

        2019版医保目录通知指出,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和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的中成药处方和中药饮片处方,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各统筹地区要建立医保协议医师制度,加强对医师开具处方资格的核定管理。

          附:《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和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

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在各地报送的省级推荐目录基础上,形成了《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使用,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制定省级和各医疗机构目录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在《目录》基础上,形成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公布。公布后及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备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省级和各医疗机构的目录应当按照要求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重点监控目录内药品的临床应用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全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制订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已有相关用药指南或指导原则的,要严格按照指南或原则执行。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及利用。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三、加强目录外药品的处方管理
  对未纳入目录的化药、生物制品,医师要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疾病诊疗规范指南和相应处方权限,合理选择药品品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并开具处方。   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    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       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四、加强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绩效考核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重点将纳入目录的药品临床使用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及时公示。对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做好常规临床使用监测工作,发现使用量异常增长、无指征、超剂量使用等问题,要加强预警并查找原因。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化药及生物制品)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药品通用名

1

神经节苷脂

2

脑苷肌肽

3

奥拉西坦

4

磷酸肌酸钠

5

小牛血清去蛋白

6

前列地尔

7

曲克芦丁脑蛋白水解物

8

复合辅酶

9

丹参川芎嗪

10

转化糖电解质

11

鼠神经生长因子

12

胸腺五肽

13

核糖核酸Ⅱ

14

依达拉奉

15

骨肽

16

脑蛋白水解物

17

核糖核酸

18

长春西汀

19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20

马来酸桂哌齐特

 

背景:2019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保健部主任张洪春在自己的“两会”提案中表示:我国大量中成药是西医所开,但是绝大多数西医不了解中药的四气五味、配伍和禁忌,多开和错开非常普遍,辨证不正确出现不良反应或副作用,也浪费医保基金。

曾有数据表示,在医保支付的药品中,西药占比75%,中成药占比25%,在这些中成药当中,有四成药是“开错”的药,也就是把对患者不适宜的中成药,开给了患者。

如果西医不懂中医的辩证思维和方法,从而开具了中成药,便很难准确的把中成药的优势和特点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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