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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山东省等地表决通过中医药条例,将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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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山东省等地表决通过中医药条例,将中医药防治
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制定中医药条例,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施行。中医药防治将纳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11月27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纳入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的独特优势。
北京市中医药条例
2021年5月1日施行 |
山东省中医药条例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条例规定,北京市、区政府应当将中医药防治纳入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北京市应急救援队伍。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北京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选派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医学救援,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医疗机构可以按照市中医药主管部门确定的固定处方预先调剂、集中代煎中药。 |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条例》特别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纳入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的独特优势。 |
0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中医药科室
条例要求,各区应当至少办一所承担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功能的中医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等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按照要求配备中医医师、中药师、中医或者中西医结合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医师。 |
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中医病床
《条例》对中医医疗机构的建设标准进行了规范,要求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至少举办一所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
《条例》强调了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的规范设置,明确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和其他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应当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中医病床,配备中药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或者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条例》明确了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取得程序以及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乡村医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条件,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 |
02、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应建感染疾病科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标准建立感染疾病科。鼓励发展中医治未病和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推进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 |
培育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齐鲁中药品牌
“针对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条例》从优质种质资源和道地中药材资源保护、中药标准和规范制定、中药材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入手,细化有关制度设计,提升我省中药材质量和品牌建设水平。”王仲泉说。
《条例》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省中药资源进行定期普查和动态监测,建立中药资源数据库和特有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应当组织制定中药材资源和野生中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加强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组织编制齐鲁道地中药材目录,建立道地中药材认定与等级评价体系,培育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齐鲁中药品牌。
《条例》要求,中药材种植养殖过程中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工和生产中药饮片、中成药,不得使用霉烂变质的中药材,不得掺杂使假、染色增重,不得违反规定采取硫熏等加工方式。 |
03、中医养生保健企业不得从事医疗活动
条例规定,举办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
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不得开展医疗活动,不得进行带有医疗性质的宣传。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中药广告。 |
支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
中医药传承创新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医药经典名方、验方、秘方、传统诊疗方法和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以及工艺的收集、整理、利用工作,制定齐鲁中医药古代经典名方、验方目录;属于濒临消失的,可以采取有偿收购、奖励等措施进行抢救和保护。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鼓励、支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世界记忆名录和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保护中医药老字号、驰名商标等中医药传统名称、标记、符号。
《条例》提出,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名中医药专家评审制度,定期组织评选、公布齐鲁名中医药专家。对齐鲁名中医药专家,应当优先推荐为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评选人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 |
04、临床医生通过考核可提供中医服务
为进一步鼓励中医西医互相学习,条例规定,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可以提供中医药服务,可以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可以参加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人才培养方面,在北京市中医药学校教育中,西医课程的比例较大。条例规定,北京市开设中医药相关专业的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应当优化中医药专业课程结构,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将中医药经典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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