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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协会简讯 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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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讯

 

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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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从4大方面提出20项重点工作,明确将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作为20项重点任务之一,此外多项任务由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

《任务》首先提出进一步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加快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其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内容由包含国家中医药局在内的多部门负责实施,细则要求指导地方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对进展滞后的地区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等。

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方面,《任务》强调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支持打造一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实施名医堂工程,提升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发布中医优势病种。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20219月底前,制定实施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的意见。此外,《任务》要求国家中医药局同其他部门一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完善全民医保制度。

《任务》提出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加强国家级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和实验室建设,提升重大公共卫生应急和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此外还提出持续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创新医防协同机制。《任务》要求统筹推进相关重点改革,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在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改善群众服务体验、严格监督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以上内容均由国家中医药局同多部门协同推进。(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八部门联合发文: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作用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提出,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明确,力争到2022年,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合理、素质优良的康复医疗专业队伍,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6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0人。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康复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服务方式更加多元化,康复医疗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人民群众享有全方位全周期的康复医疗服务。 《意见》强调,健全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印发的康复医院、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和中医医院康复科的基本标准和建设管理规范等,加强软硬件建设。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三级康复医院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中医医院康复科、二级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意见》提出,加强康复医疗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突发应急状态下康复医疗队伍储备。各地要依托有条件、能力强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中医医院康复科和康复医院组建或储备康复医疗专家库,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专业过硬、调动及时的应对重大疫情、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康复医疗专业队伍,强化人员、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突发应急状态下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在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方面,《意见》明确,加强康复医疗能力建设。以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为核心,重点加强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三级康复医院的康复早期介入、多学科合作、疑难危重症患者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不同人群的疾病特点和康复医疗服务迫切需求,积极推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肿瘤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疼痛康复、重症康复、中医康复、心理康复等康复医学亚专科建设,开展亚专科细化的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指导和康复随访等服务。 其中,《意见》强调,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落实《关于印发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强化中医药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开展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研究,积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增加基层中医康复服务供给,切实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

 

中国中医科学院获批两个重点实验室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二批重点实验室名单,全国共72家入选,其中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建设的“中医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和西苑医院“中药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榜上有名,正式获批立项建设,实现了中医药监管领域重点实验室的突破。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获批成立,是对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监管科学领域研究能力和水平的充分肯定。未来三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将聚焦中药创新发展和监管科学战略需求,加快解决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全产业链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力争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资源与质量、中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等研究与评价的关键技术平台;组织制定中药研究各类技术规范和标准,形成行业评价技术和标准,为推动符合国际规范的中药临床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进步提供支撑;建立行业领先、结构合理的中药临床研究创新团队,为国家药监部门提供技术服务,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争取早日为我国中药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全国政协常委黄璐琦:建议建立中医药国家实验室

 

622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黄璐琦围绕“传承创新精神,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等议题接受人民政协网记者采访。

“在建设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如果科技不能自立,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那么国家安全、科技安全、产业安全等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黄璐琦表示,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可以保障产业链和价值链安全,是维护中国经济安全的根本保障。

如何才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黄璐琦认为,要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有了基础研究的‘1’,后边应用的‘0’才有意义。要以‘十年磨一剑’精神在关键核心领域实现重大突破。”他表示,加强基础研究,关键要重视教育,强化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突出“硬科技”研究。

加速科技评价体系转型,强化技术创新源头效率也极为关键。黄璐琦建议,应构建起适应不同环节和囊括不同方位的多层次科技评价体系,建立程序完善、标准严格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构建多方位的指标体系,保证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效率提升。

“还应当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黄璐琦补充道。他认为,可以将职务科技发明成果从过去的“纯粹国有”变为“国家和个人混合所有”;将过去科技成果的“前转化、后确权”变为“先确权、后转化”;将过去成果转化后科研人员的“被奖励权”变为转化前的“股权激励”。

而作为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黄璐琦对中医药创新也极为关心。在他看来,中医药是我国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是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的“宝库”之一。千百年来中医药为维护我国人民的健康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新的时代,中医药也被赋予新内涵、提出新要求。“在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然严峻的形势下,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推进重大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治疗,科学总结和评估中西药在治疗新冠肺炎方面的效果,用科学的方法说明中药的疗效。”黄璐琦说。

同时,黄璐琦认为,还应当面向经济主战场,促进中医药产学研融合发展。他建议,建立多学科融合的科研平台,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医药企业,集成优势力量形成协同攻关的创新高地,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推动中医药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

“目前,我国在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还不完善,没有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实验室。”黄璐琦说,面对这一需求,建议积极推进中医药、针灸、中西医结合等基础研究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汇集生命科学与中医药科研优势资源,建立中医药国家实验室,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产出一批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推进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重大新药创制、重大技术攻关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针对公共卫生服务、应急救治储备等方面的基础性短板和供给不足等问题,黄璐琦也从专业角度提出了建议。他认为,应以均衡配置中西医医疗资源力量为目标,建立中西医协同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西医并重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名医堂工程,打造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 (来源:人民政协网)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重拳,医药电商价格战有望遭遏制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182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既往的多个修订版本,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最大亮点在于新增“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这一内容,直指电商平台常见的大数据杀熟、通过补贴大打价格战等问题。

惩罚举措将震慑电商平台

资料显示,《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在1999年由国务院批准实施,后在2006年、2008年、2010年历经三次修订,逐步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而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在过往同样的主基调下,还新增了“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这一内容,引起了业内的高度关注。

按照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电商平台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一)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

(二)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尚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等形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竞争者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基于药品具有的特殊商品属性,消费者对其消费频次并不高,这让“大数据杀熟”的问题在医药电商领域并不突出,但与此同时,线上利用平台补贴大打“价格战”,对医药零售行业来说并不陌生。就在今年6月,面对阿里健康、京东健康等头部医药电商凭借先发优势构建起来的市场高地,后来者百度健康推出“全家健康节”首次参战618,拿出10亿津贴掀起了医药电商的补贴大战,让线上渠道的“价格战”愈演愈烈。

但在事实上,随着医药零售市场扩容、竞争不断加剧,部分倚靠价格竞争的医药电商平台出现了以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违规情形,造成不公平的经营环境,这些行为有望在新规发布后得到充分遏制。可以看到,无论是先前阿里、美团被反垄断调查,还是此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都表明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加强平台经济监管的鲜明立场。

线上药品销售规模增长迅速

在处方外流、药品集采、医保支付改革等政策组合拳下,医药零售市场正在进一步扩容。米内网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销售规模达到7169亿元,同比增长12.5%。从零售药店类型来看,网上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销售额占比达到22.2%,发展态势极为迅猛;而实体药店(含药品和非药品)销售规模占比则呈持续下滑态势,2020年实体药店销售额占比77.8%,较2019年下滑了6.5个百分点。

具体到2020年有着1593亿元销售规模的网上药店,同比增长达到59.0%,与前几年的增长幅度相比,市场增速有着明显提升。在业内看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到2020年年初疫情的影响,医疗机构诊疗受限,附近线下药店购买不到口罩等产品,进一步改变了患者的消费模式,培育了线上购买习惯。

而如果仅看网上药店的药品销售规模,增长更是呈现出多个亮点:2020年网上药店的药品销售额达到243亿元,占全国药品市场的1.5%,同比2019年增长75.6%,近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51.9%。而随着处方药网售政策逐步打开,辅之医药分开下的处方外流加速,部分药企开始布局线上渠道,以医药电商为代表的“第四终端”或将再度迎来新一轮爆发。

而对实体药店而言,布局电商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全渠道的销售服务,通过科技创新让消费者体验升级,并不是要以电商为业务重心。有分析者指出,市场价格竞争并不是一味的追求低价,未来药店的价格竞争一定是放弃现有的粗糙价格构造,通过构建更加合理的价格体系,再加上自身专业化的优势服务,以获得市场一席之地。

(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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