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药品GMP和药品GSP实施过渡期结束之年,非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认证比例已经超过46%,应该说骨干企业大多通过认证了。各地要继续做好认证检查工作,确保尺度不放松,标准不降低,时间不延长。从2016年1月1日起,凡没有通过认证的企业,必须坚决停止生产、经营,绝不允许有任何例外。”在2月5日召开的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如是说。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21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18项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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